给心里本该放神的位置请一位进来

今天晚上脑子有点乱,就随便想点事儿写下来。 人生啊,说到底就是一场追逐确定性的长跑。可人天生就怕不确定——像动物一样,总想抓住点什么稳住自己。可这世界偏偏像沙子,越攥越漏。 远古时候,人有信仰。信神、信祖先、信天命,反正有个东西在前面拽着你往前走。那时候迷茫?不存在的。哪怕日子苦,方向是死的,活着就有劲儿。 后来呢,文明一层层叠上来,钱能买东西,科学把神戳得七零八落。信仰像老照片,褪色了,碎了。人们以为自己解放了,其实只是把锚换成了现金和数据——结果呢?二战后世界更乱,更不均,冲突天天上演。 现在我们呢?失业了迷茫,失恋了迷茫,啥都没了迷茫——更讽刺的是,啥都有了也迷茫。钱够花,时间够用,梦想全实现,结果还是空荡荡的。 为什么?因为那份“确定性”从来没回来。信仰没了,钱填不满,成功也填不满。 所以我想,人生第一步不是冲,而是先停下来,找回那颗心里的“信”。不管是爱、是理想、是某种原则——只要它能让你在黑夜里不慌,在风里不倒。 找到它,再迈步。否则,跑再快,也只是原地打转。 (呼——写完轻松了点。明天再说吧。)

中午的时候我去做饭,结果做饭的时候,芬妮就走过来了。她起床后先来煮咖啡,然后我们就聊起了门禁的事儿。她穿了一件白色的针织衫上衣,下面是一条半透明布料的裤子,很常见的家居服。 我就跟她随便聊了聊工作,又聊了聊门禁,顺手调了些东西。她看到我在做米饭,就问我在做什么,我说是米饭加蔬菜。然后我们又聊了聊健康饮食,她问我:“你是在吃健康餐吗?”我说:“还好吧,也没有特别健康,就是医生让我吃得健康一点。”总之就这么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着。 后来又说了几句关于吃的事儿,她就说她要吃什么,然后把她的米饭端出来——不是一碗,是一整锅。那锅米饭里面加了牛奶、肉桂和糖。她问我要不要试试,我就拿了个碗盛了一点儿,尝了一口。 真的超好吃!真的超好吃!我第一次在饭里吃到肉桂,那种带着牛奶脂肪的香气、甜味儿,还有薄薄一层肉桂粉的香味,混着米饭的口感,感觉跟中国的发酵米有点相似,但真的太香了!我第一次觉得肉桂放在饭里居然这么好吃,超级香!